财政部日前发布了《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49号建议的答复》(财建函〔2022〕49号),对李承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道路客运衔接稳定职工就业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为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水平,今年3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要求继续加大交通运输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现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框架下,地方和有关部门可以研究将公路客运服务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确定政府购买公路客运服务的具体事项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等有关要求,综合考虑社会需求、政府职责与财力许可等因素,尽力而为、量力而行。